惨胜可是很正常一件事,不会以为自己能完完整整的从鬼手上夺取天下吧,要是这样,只能说明人家是让你的,但它们会让吗?不会。
所以无论君有多惨,那都不够惨烈。
一个扭曲顶多是造成九空,真惨吗?未必。有个名词可是叫恒古。
空算什么?轻飘飘的。
可以说扭曲现象,让最为惨烈的上古结局变的更轻了,比如结局从恒古成了远古,若鬼自觉已作古,有些事那是乐见其成的。
扭曲介入,可以说鬼非鬼,君非君,一切都可能是往事,但只是可能。鬼是涉后的了,也就是说这样的往事可以是真实,也可以是真相,对于鬼来说区别不大,无非是一个认不认的问题。
君示弱,但鬼自然乐意认输,扭曲成空,无论对鬼,还是对君,那都是小问题,它们压根不在乎什么诡异现象,哪怕扭曲理应不存在这一时,但因是鬼节而合理,因鬼节涉后,存在即为合理。
越是往后的东西,往往就越变态,理解不了。
我们能理解的,都是一些大体的,一些粗俗的,可要是活在细节里,看的是片面,那理解不了,顶多是不可置否,除非有谁对我们做出解释,比如说有这么一本天书进行诠释,这样才能理解些不可理喻的细节,但是把坏的理解的成好了,这样的自圆其说是不对的。
在世...天书是解释。
在禁...自圆其说,如同翻译,在世这是不对的,可不在世,对不对那就不好说了,不可置否。
额...说多了。
赌鬼!
原于世界的第一次对赌,若是真实,则可生效,这是不成文的赌约。
君未生,鬼自赌。
第二次则是赌局,鬼与君的赌局,至于它们赌的是什么?没有赌什么。赌局里面什么都没有,空的。
若后有来者,这个赌局可以是这么一个圈套,而在这个赌局里面的则是赌注,当然也可以是其他,这是做出来的一个赌局,看看谁来赌这一局。
赌约作局,赌局约定。
这是真实的情况。
第一次:赌约。
第二次:赌局。
第三次:赌庄。
但真实对于我等而言是虚构的,而虚构的对于我等而言才是真实的。
如我等虚构的第一次是赌庄,而之所以能赌庄,是因为它们作了一个赌局,与后者的对赌。先者作局,后者赌庄,认输为平。
总不会以为自己能赌过它们吧。所以怎么赌都是输,赌输呗。赌输平了,这便是我们第一次赌局的赌庄。
赌庄之后,这个局里面本来可以有什么?
赌注。
这样的赌局可以是抱着善意的,也可以是带着恶意的,如成了赌局里面的赌注,那就是恶意的,而之所以会成赌注,那是因为你觉的比对方强,那对方是不是很弱?这是欺。你欺它,它欺你,成赌注了呗。
所以咱们虚构出的第二次对赌是在赌局中产生一个赌注。
至于这第三次又回到了类似于赌约的境地,看看约什么,若赌局已作,这第三次便是赌博的,这样的赌博可以说是君以小博大,也可以说是...君临天意。
赌博可以说是回到了原本的一个定局里,而这个定局里面因后而夹杂了天意,当夹杂了天意,那君在原本的赌局里,未必不能以小博大,毕竟如有天助不是,所以这第三次是鬼和天的对赌,君的赌博,赌鬼...咳咳。
这一天...后天。
这一鬼...赌鬼。
这场赌局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参与进来,但也可以不掺和。而不掺和就像是把这次赌博的机会给留下,留下一次翻本的机会。
从世界的角度便是如此,赌博翻本,拥有一次把输的全部赢回来的机会。
孤注一掷,倾尽所有,为了赢回全部。这便是赌博了,不是赢更多,而是赢回自己失去的。
这就像是一个败家子,它丫的败了个精光,但可以赢回来。不过只限于失去的,而没有的不算。
输的可以赢,但没有的不算输的。
这是第三次的赌博:输赢。
若可以不输,若可以不败,自然无需翻本。只不过常胜不败很难的,所以呀,为了将赌博的收益最大化,输个干净在翻本。
这叫输光回本,也可以叫叫曙光,倾尽所有,自然不成功就成仁拉。
所有是一项明确的赌注,但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了,自然赌上所有,若倾尽所有参与这场赌博,若不能翻本,自一无所有,别名凉凉。
要是翻本了,还会继续赌博吗?
会?不会?答案是会。
因输的不是赌的,但赢的却是赌赢的,要是又输了,是不是还想从赌身上赢回来?是。哪怕明知只有一次,也忍不住想在试试。
那庄家怎么看?嗯?
从别人身上借来,然后输给这个赌徒?它能还上吗?
第二次是可以赢,但赢的是庄稼借来的,需要还。还双倍。自身已然亏空,赢的是庄家借的,从严格来讲只是名义上属于你而已,所以不仅要还上自己的,还得还上庄家借来的,至少都是双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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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在次从赌博身上赢回来,但下一次还得时候需要输回去,而不是为了赢了,不过赢了一次又一次,是不是还想赢?是不是把赢回的本钱看的轻视了?对吧。